施工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12-11-24 浏览次数:505
为了加强水电暖工程的施工管理,提高施工质量,确保施工安全,树立良好的形象,特制定本办法: 1、接到工程项目后,要立即派人与甲方联系进行实地勘察,并做出详细预算。 2、工程开工前要立项上报中心主任(附工程预算书)。 3、接到批准的施工项目后,提报审报该项目的详细材料单,未批准前不准擅自进购材料。 4、施工现场的一切工作由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,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工种人员,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管理。 5、项目技术监督员对施工技术进行全方位监督,发现技术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。 6、施工安全员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。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,危急时刻安全员有 权决定停工,事后及时汇报。 7、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方案、施工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,施工中如需改动,须经甲方同意。 8、严格检查施工用料,严防假冒劣质产品混入工程。 9、严格施工程序和安装施工规程,严把工程质量关。 10、隐蔽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签字。 11、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识牌或警示牌。 12、要保持施工现场卫生,物资摆放整齐有序,根据工程需要设置必要的卫生管理制度标识牌。 13、严格材料管理,认真掌握施工进度,保证按期交工。 14、施工完毕,立即组织进行初验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初验合格后由甲方组织进行工程验收。 15、工程验收合格后,参加施工项目的各班组一周内做出工程决算,并履行审计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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